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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学生问答

作者:admin发布日期:2018-08-09

  1、自学考试文凭的含金量如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文凭在学信网上注册查询,国家承认。


  依据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汇签的《关于加强和完善自学考试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渝人发【2005】121号)文件精神,明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文凭与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具有同等效力,享受同等待遇。


  2、自学考试有什么优势?


  门槛低;免试入学,不受专业限制,在校生或毕业生均可报考。


  时间短;专科学生可同时修学专、本科课程,且在取得专科毕业证后,即可凭本科课程合格证申办本科毕业文凭,具有短、平、快的特点。


  难度低;衔接自考本科比面向社会开考自考本科的必考课程门数少,统考课程一般6—7门。因此衔接自考助学学制相对缩短,难度相对降低。


  文凭硬;自考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教育考试网均可查询;自考本科毕业生享受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毕业后可按相关行业规定报考国家公务员、司法考试、研究生、出国留学等。


  3、自考专业考试课程如何安排?


  “专衔本”考试计划分为:统考课程、衔接课程和毕业实践课程三部分:


  (1)统考课程:一般6—7门,考生可参加市自考委每年4月和10月组织的自学考试。


  (2)衔接课程:由主考学校命题和组织考试,考试时间每年5月和11月。


  (3)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由主考学校负责组织,每年5月和11月。


  4、本科毕业文凭和学士学位怎样申请?


  (1)毕业证书:考生考完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或其它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课程,且成绩合格,每年6月和12月,持专科毕业证到主考学校申请办理自考本科毕业证书。


  (2)学位证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其课程平均成绩达65分以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它毕业实践环节)达到优良者,通过重庆市学位办统一组织的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者(个别主考学校要求计算机达到国家一级),可向主考学校申办,经审查合格者授予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


  5、考试成绩不合格怎么办?


  衔接课程按规定一年内考完且合格,即当年5月和11月。统考课程按规定每年4月和10月,如不合格参加下一次考试,直到合格为止,不受时间限制。


  6、中途是否可以换专业?


  衔接自考报名注册后不能换专业,如因各种特殊原因需要转专业,统考课程与新专业课程名称一致,可以免考该课程,但衔接课程考试成绩不认,只能重新参加衔接课程考试。


  7、考生工作调动、迁居或长期在外工作能否转考?


  考生因工作调动、家庭迁居或长期驻外地工作等原因,需变更报考地点就近应考的,应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及有关材料,向有关自学考度办公室申请办理转考手续。经批准办理转考手续后,其原已考试合格的课程成绩继续有效。重庆市内各区县不存在转考,凭准考证在当地区县报名考试即可。